东安:严厉打击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小包工头怎么讨要工程款
新湖南客户端5月17日讯(通讯员李辉 黄颖)近日,东安县严厉打击一起编造虚假事实、谎报农民工工资,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案件。
5月10日,东安县某项目包工头陈某带着唐某某等8人到永州市神华火电厂恶意堵门,称其在该厂某项目吊机班组工作,项目拖欠该班组23名工人4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
8人情绪激动,围堵芦洪市辖区内某大型企业大门,严重破坏正常生产秩序。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与当地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对8名工人询问过程中发现,8人对自己所谓的欠薪金额、工作时间、考勤天数等情况表述不明确,虽然都持有包工头陈某所写的欠条,但不能证实工资的真伪。
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及派出所民警初步认定此案极有可能是包工头陈某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当即对参与堵门的所有农民工进行调查询问。
县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与芦洪市镇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在场农民工其家中尚有妻儿幼子,办案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能对家庭负责,如实反映情况,并告知农民工包工头陈某虚假讨薪的法律责任。经过几个小时的询问取证,最终突破所有农民工的心理防线,他如实说明了讨要工程款的事实,包工头陈某依然拒不承认、态度恶劣。
据此,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陈某及唐某等4人因谎报案情,扰乱单位秩序案被依法治安拘留。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严禁假借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解决经济纠纷等行为,如有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采取拉横幅、爬楼等极端方式讨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东安县人社局已畅通农民工投诉举报热线,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广大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正确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依法理性维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有纠纷的,可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千万不要成为老板讨要工程款的工具。机械费、材料费等工程款被拖欠或有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